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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特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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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尔特·惠特曼(1819—1892),是美国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。
出生在美国纽约长岛,11岁开始谋生,从事过多种职业,很早就接受了民主思想,反对蓄奴制。
1848年,惠特曼离开纽约,受聘去南方新奥尔良任《新月》杂志编辑,途径密西西比河、大湖和赫德森河流域、芝加哥等地,被辽阔的土地和日新月异的变化所鼓舞,找到了文学创作的原动力和灵感源泉。
1855年,惠特曼出版的《草叶集》,此后不断修改、扩充这部诗集,成为其创作的突出标志。
从结构上看,《草叶集》中的各辑诗是以一个“生命有机体”
的成长历程来设计编排的。
《铭言集》是整部诗集的总纲,点出自己歌唱的对象——生命有机体及其精神实质。
《亚当的子孙》和《芦笛集》写生命体在体验异**情和同性友谊,象征生命体的成熟和创造。
《候鸟集》《海流集》《路边之歌》是生命体的发展,以旅行和游历为特征。
《桴鼓集》主要写生命体在战争中经受考验和锤炼,而《林肯总统纪念集》也纳入到相同的构思中,使之超出了单纯“悼念之作”
的范围,提升了它的意义。
《秋之溪水》《神圣的死的低语》和《从正午到星光之夜》等辑中的生命体由中年进入老年,心境渐趋宁静,同时开始思考即将来临的死亡。
《离别之歌》是向他所歌唱的这个世界告别,他预示自己将毫无遗憾地离开这个世界,他预示了新的生命的诞生,而自己的生命将融入这个新的生命体中。
《草叶集》的内容及结构特点隐喻了诗人自己心灵的发展、成长,也隐喻了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、成长。
《草叶集》抛弃了英美原有的格律诗传统,开辟了自由体诗的新天地。
惠特曼还在诗中大量采用日常用语,也不避俗语口语,这样做没有损害《草叶集》语言的美,反而使诗获得了特殊的力量。
从整体风格来看,《草叶集》狂热、雄健、崇高,也不乏粗野和傲慢。
《草叶集》是惠特曼一生心血的结晶,它的出版,标志着诗歌中美国本土风格的诞生。
《大路之歌》是《草叶集》中的名篇。
诗人对路的理解并不局限于现实经验的层面,还把它看成是人生发展、精神发展乃至民族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隐喻;行走在大路上的自我不仅是一个旅行者,还是开拓者、探索者,他用脚步丈量着美洲的幅员和纵深,并不断向未知的世界迈进,体现了诗人对自由、奋进与创造的渴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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