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豆角
banner"
>
豆角,北方人叫豇豆,闽南话叫菜豆仔,真名鲜有人知。
英文名为YardLongBean,长起来有一码之故,又叫芦笋豆AsparagusBean,但和芦笋的身价差个十万八千里。
其原产地应该是印度吧。
最大的分别是浅绿色肥大的种,和深绿瘦小的,我也看过白皮甚至于红皮的豆角。
豆角叶卵形,开蝶形花,有白、淡黄、紫蓝和紫色数种颜色。
它为蔓性植物,爬在架上,也有独立生长的种。
从树干上挂着一条条豆荚,瘦瘦长长,样子没有青瓜那么漂亮,也不可爱。
豆角吃法显然比青瓜少,味臭青,很少人生吃,除了泰国人,泰国菜中,用豆角沾着紫颜色的虾酱,异味尽除。
细嚼之下,还真的值得生吃的。
那虾酱要是舂了一只桂花蝉进去,更香更惹味,但是酱的颜色和味道相当恐怖。
因为豆角里面的果仁很小很细,不值得剥开来吃,我们都是把整条切段,再炒之罢了。
最普通的做法是把油爆热,放点蒜蓉,然后将豆角炒个七成熟。
上镬盖,让它焖个一两分钟,不用镬盖的炒出来一定不入味。
和什么一齐炒?变化倒是很多,猪肉碎最常用,放潮州人的橄榄菜去炒也行。
把虾米舂碎后炒,最惹味。
印度人拿去煮咖喱,干的或湿的都很可口,这种做法传到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,加入椰浆去焖,更香。
最爱吃豆角的,莫过于菲律宾人,可能他们煮时下了糖的关系,炮制出来的豆角多数黑黑的,不像我们炒得绿油油那么美观。
虽然很少生吃,但是在滚水中拖一拖,也不失其爽脆和碧绿,用这方法处理后,就可以和青瓜一样加糖加盐加醋,做成很刺激胃口的泡菜。
豆角的营养成分很高,也不必一一说明,最宜给小孩子吃,可助牙齿和骨骼。
西洋人不会吃豆角,故煮法少了很多,连日本人也不会吃,更少了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...
假如明亡后是一个汉人王朝,会是怎样?刘钰穿越后,发现自己来到的,是个历史拐点下的王朝大顺。起步就是公爵之子,有爹有娘有丫鬟,钱多人多关系多,生活枯燥之余,刘钰只好找点事情做。于是...
一朝穿越成为将门嫡女,她浴血归来,斗后母,斗庶妹,斗亲爹,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,却不想独独栽在了某位王爷的手中,当被传闻某方面冷淡的三王爷吃了又吃,三天没有踏出房门的时候,某女终于炸毛楚西凉,...
一个工科狗带着科技晶石回到了古代,身为皇子他不想争霸,不想腹黑,只想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种种田,搞搞工业,混吃等死。ps这是一部轻松的种田文。...
十八位获邀参加神秘人举办的游戏的玩家,将在‘人性别墅’角逐一千万现金大奖。然而,正是人类本我的贪念欲望,将十八人的命运引向了名为绝命游戏掩藏的深渊!方瑶的逃杀之旅也拉开了序幕...